经网络信息中心党支部研究,确定彭璐璐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予以公示,请监督。
公示期限为2025年9月15日-9月19日,共五天。
机关第二党委监督电话:6391709
组织部监督电话:6391703
机关第二党委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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