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信阳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信院组发[2018]19号)等文件要求,经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党委研究讨论,拟确定梁雪洋为2025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拟发展名单:财务处教职工 梁雪洋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4月1日。
如发现公示对象不符合党员发展程序或标准,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实名向机关第二党委反映。
办公地址:行政楼22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6391709
中共信阳师范大机关第二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