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校党办发〔2023〕9号)要求,经研究,现就2023年度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机关各党支部书记
二、考核形式
考核采取书面述职。
三、考核内容
主要围绕党支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情况、开展主题教育情况、2022年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服务师生、参与信阳市“支部联支部”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述职评议。重点考核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开展主题教育情况和“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四、考核安排
1.撰写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要客观总结2023年支部党建工作情况,主要是总结工作、查找问题、明确下一年打算。述职报告纸质版,由支部书记签名、一式两份, 2024年1月5日前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办公楼220-2房间);电子版以所在党支部名称命名,发送至机关党委工作邮箱xytcjgdw@163.com。各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在机关党委网站通知公告栏适时公示,接受评议。
2.开展述职测评
述职测评和目标管理与绩效考评同步进行。
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根据各支部书面述职、目标管理与绩效考评中“党的建设”述职总结、日常了解的情况,对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进行测评。测评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支部总数的三分之一。述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未尽事宜,请参照校党办发〔2023〕9号文件执行。
中共信阳师范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