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机关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的有关要求
发布时间:2021-01-18 点击次数: 来源: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信院组发[2021]3号、协同办公系统有正式文件)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党支部要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会前向机关党委报告,支部书记要提前与本支部联系的机关党委委员沟通;联系党支部的机关党委委员要提前介入、全程指导,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联系党支部情况(见附件6)。

2、请各党支部在2021年3月12日前,将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附件5)、《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附件4)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办公楼316房间),其他材料各党支部存档;其中,民主评议党员中、“优秀”等次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正式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但不定等次。同时,电子版发送至xytcjgdw@163.com

3、未尽事宜按学校文件执行。

联系人:范慧珍,电话:639170915256495315

 

中共信阳师范学院机关委员会

2021年118

 

©信阳师范大学机关党委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邮箱:xytcjgd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