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信院组发〔2017〕3号文件精神,现将处级干部2016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1、本次考核对象为机关党委全体处级干部。2016年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换届中岗位调整和新提任的处级干部,在现单位按现职级进行考核。
2、处级领导干部撰写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3、各党支部根据班子成员一年来综合表现情况,研究报送考核等次初步意见。
4、在借鉴校内、外做法的基础上,本次考核采取两个党支部结合推优的方式进行,请各党支部书记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5、请各党支部在3月7日前,将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报告、考核表及考核等次初步意见,送至综合办公楼316房间。
附件:机关党委处级干部2016年度综合考核党支部优秀名额分配表.xls
中共信阳师范学院机关委员会
2017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