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费收缴标准
按照党委组织部《关于重新核定2024年度党费交纳标准的通知》(网址:http://zzb.xyn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06&wbnewsid=3142)要求执行。
二、时间要求
每月10日前,各位党员将党费交所在党支部;
每一季度的第三个月15日,以支部为单位将党费交分党委;
每年的6月20日、12月20日前,分党委将党费汇总、交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材料报送
党群、行政管理、教务科研部门,以党支部为单位,携带《党费缴款簿》和党费,统一报送至以下联系人。
部 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房间号 |
邮 箱 |
党群部门 |
胡威 |
6390380 |
行政楼335 |
52325300@qq.com |
行政管理部门 |
张玉娟 |
6390976 |
行政楼126 |
363580575@qq.com |
教务科研部门 |
吕亚波 |
6392729 |
行政楼412 |
434728566@qq.com |
四、汇总上缴
以党群、行政管理、教务科研部门为单位汇总至以下联系人。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房间号 |
邮 箱 |
张玉娟 |
6390976 |
行政楼126 |
363580575@qq.com |
五、其它
1.按月填写《党费缴款簿》时,每个党小组党员姓名相对集中;需要《党费缴款簿》的,到机关党委办公室领取。
2.党员月缴纳党费标准,年内一般不变动。如本年内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工资有所调整,将于2025年初再次重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