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机关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的有关要求
发布时间:2022-03-10 点击次数: 来源: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信院组发[2022]1号)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党支部要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会前向机关党委报告。

2、请各党支部在2022329日前,将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附件4)、党支部整改清单(附件5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办公楼316房间),其他材料各党支部存档;其中,民主评议党员中,“优秀”等次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正式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但不定等次。同时,电子版发送至xytcjgdw@163.com

3、未尽事宜按学校文件执行。

 

 

中共信阳师范学院机关委员会

202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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