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机关党委2021年党费收缴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1-01-15 点击次数: 来源:

一、党费收缴标准

按照党委组织部《关于重新核定2021年度党费缴纳标准的通知》(网址:http://zzb.xyn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06&wbnewsid=2122)要求执行。

二、时间要求

每月10日前,各位党员将党费交所在党支部;

每一季度的第三个月15日,以支部为单位将党费交分党委;

每年的6月20日、12月20日前,分党委将党费汇总、交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材料报送

党群、行政管理、教务科研部门,以党支部为单位,携带《党费缴款簿》和党费,统一报送至以下联系人。

部  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房间号

邮  箱

党群部门

胡威

6390380

政楼335

52325300@qq.com

行政管理部门

张玉娟

6390752

行政楼322

363580575@qq.com

教务科研部门

吕亚波

6392729

行政楼412

434728566@qq.com

四、汇总上缴

以党群、行政管理、教务科研部门为单位汇总至以下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房间号

邮  箱

张玉娟

6390752

行政楼322

363580575@qq.com

五、其它

1.按月填写《党费缴款簿》时,每个党小组党员姓名相对集中;需要《党费缴款簿》的,到机关党委办公室领取。

2.党员月缴纳党费标准,年内一般不变动。如本年内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工资有所调整,将于2022年初再次重新核定

3.如需党费计算基数,可携带U盘到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办公楼316)拷贝工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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